我小区停着车,后座开门,老太太电瓶车到底,无血无痛(现场) 老太开口脆“500”要,拒绝报警,最后6个月后,完结。赔付8000+
自己掏了 560元 给对方,太平洋说 这是“医保外用药”保险不赔付。 我也是第一次,还带上补品上门看望了。
总结第一,不联系。不看望,不私聊 “三不”
觉得不合理费用{保险让你自己出的部分}若不嫌事多,可以拒绝,让对方起诉你和保险公司
有不同车友可以补充。
道路交通法76条规定,非机动车在全责的时候也不需要赔偿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规定,按照道路交通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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