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情况及责任分析: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来判断。交警的处理方式欠妥。接下来我就来分析一下事故责任:
按你的说法,你是直行,或是左拐,对方是右拐,这种情况下,不管你是直行还是左拐,对方都是全责的。
1)首先,按第一种说法,就是你是直行,对方是右拐。这种情况下,发生碰撞,对方全责。因为学过交规的都清楚,不管什么情况下,拐弯的要让直行的。这是很清楚和明了的。
2)其次,按第二种说法,就是你是左拐,对方是右拐。这种情况下,发生碰撞,也是对方全责。因为《新交规》规定这种情况下交汇车,右拐的车辆让左拐的车辆先行。原因很简单:左拐的车辆在拐弯时由于A柱就在眼前遮挡了较大的视线,存在比较大的视野盲区。相反的右拐的车辆因为A柱离自己比较远,所以遮挡的范围比较小,基本不存在视野的盲区。也就是说两辆同样拐弯的情况下,左拐的车辆视野比右拐的车辆视野要差些,因此在交汇车的时候右拐的车辆就让左拐的车辆先行。如果不让的情况下,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右拐的车辆应付全责。
2、处理方法:
1)你提到说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都被扣了,不知要扣多久?这个是这样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二十八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同时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也就是说要交警部门出具鉴定结论后才会通知你去领取驾驶证和行驶证的。
2)很显然这起事故,交警的处理有欠妥之处。你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之前和交警部门交涉,如果认为交警的检验、鉴定对自己不利,可以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对此有明文规定,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根据检验鉴定做出的,当事人对这个检验鉴定如果不认可,有一次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机会。交通事故认定书一经作出,则不能再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在交警做出了事故认定书后,对认定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不过要注意这个行政复议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时限后是不予受理的。依据法律规定,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对认定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行政复议。让上级行政机关来出面进行仲裁。如果对仲裁的结果还是不满意再考虑走法律途径吧。
如果你占用了对方的车道,那么你全责的判定交警是正确的。
辅路让主路,行经无信号灯十字路口时让右手边车辆先行的原则,定损金额不大、双方都有保险直接走快速比较方便,也免去了扣押驾照时间较长的麻烦。
一般情况下,左侧让右侧,意思是,你左拐,你的视野相对来说要比右拐车辆的大的多,主要是这个依据可能是!!!!
叶孤城su 2016/06/16 15:56:04 发表在 主楼
前天接小孩放学回来,在小区里面一个丁之路口,我有北往东左拐,还没拐,一女司机有东往北右拐撞我左则后门,交警说我全责还要罚款,我不理解,考驾驶证的时候不是说拐弯车让直行的,右拐的让左拐的吗,我说我直线行驶,交警说我车在马路中间占道了,当时别人车停在马路边,可是小区的路没有划线,我说我直线行驶他们也没办法,事情是小事情,我就感觉交警明显偏袒他们,心里气不过,被他撞了还我赔,驾驶证和行驶证都被拿去了,一般有争议的他们多长时机定责,然后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他们要扣多长时间,懂的朋友给我分析一下,是我的责任我认,不是我的我也不会吃那亏,谢谢各位
你好!车在路上走,谁也不能保证不出交通事故,人没有什么事情就是最好的。你也不要气馁,处理好后期的事情就可以了。我来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希望对于你后期处理事情有帮助!
一、右拐车辆让左拐车辆
交通法规定,在通过有信号灯的路口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应该是转弯让直行,相对方向应该是右拐让左拐。所以,你这种情况不属于这个范畴。
二、交警的判定
对于交警的判定,我认为是没有问题的。车辆在通过丁字路口时,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行。由于你的车子是从小区出来,是从支路汇入主路。所以,你应该是注意瞭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慢慢拐弯。而你的车子在通过路口时,占用了对方行驶的车道,影响了对方的通行。我认为交警是没有偏袒的意思。楼主也不要再气愤了!
三、交通事故的判定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解答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你这个情况没有人员受伤,只是车辆的受损,应该时间比较快。
四、驾驶证和行驶证要等事故处理结束才可以领回来。因为你的驾驶证还涉及到记分的情况。具体你可以问问交警。
答楼主所问:

1、责任划分:首先说道路,因为小区道路没有标线或者道路宽度没有达到双车道并行,没有占道行驶的说法。根本不存在不按标线行驶或者占道一说,小区路边停车哪个交警去贴条了,
所以你问问交警你占道的依据是什么,这种道路判罚责任应该以优先行驶权判罚;1)直行先行2)右侧来车先行。所以无论怎么判罚都是对方责任,如果你是直行,肯定对方全责。如果你说你左转,也就是叛你次责,或者5-5开。
2、你对交警的认定书不满意,可以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需交下述材料: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像你这种不需要进行其他勘察认定的事故一般2-3天就可以去签认定书,最晚不能超过10天,认定后就可以把驾驶证行驶证拿回来了。
4、还有如果你没有走保险的话,对方修车钱不用去管它,本来就不是你的责任,找交警,你跟他说道路优先权的事,你看他怎么说,你问问他没有标线怎么说你站道行驶的。
楼主先别生气,出了事故,是我们都不愿看到的,既然交警认定是你的全责,那就心平气和的分析一下是不是自己原因造成的。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交规:驾驶汽车在道路转弯处【减速靠路右侧行驶】【不能占用对方车道】【注意对面来车】【鸣喇叭示意】,保证安全驾驶。我觉得就这一条,你就要认,你觉得呢?
楼主现在认定,你占对方车道,是有原因的,觉得不合理的地方就是因为,你前方有车辆阻碍行驶,况且我直行对吧,但是你占对方车道,你并没有做到注意对面来车,鸣喇叭示意等行为。在路上行驶,前方有障碍物,在不阻碍对方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可以占用。这点你也没有做到。
交警定责是非常严肃的,都是按照交通法律法规执行的,不会偏袒哪一方,如果你还是想不明白,那你可以复核申请:
交规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规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最后一关是法院。法院可以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分析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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