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9时许,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市区民主北路段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一中年妇女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有异样,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发现原车牌是桂K601Q*,被人用黑胶布在“0”上加了一点变成了“Q”。经过核实,执勤民警还发现该中年妇女只有小车驾驶证(C1)证,没有摩托车(E)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中年妇女无证驾驶、变造摩托车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300元的处罚。同时,针对其驾驶变造车牌的违法事实,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