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这个话题是不会有结果的
楼主说的很专业,研究的很深入,各种资料,各种引经据典,很牛啊~
不过你回答大家的问题时候很无力,每次大家质疑有无防撞钢梁对车祸的影响的时候,你总是趋向两个极端,一个是极端低速,另一个就是极端高速,是的,高速时候有无钢梁基本是没意义的,但是你人为忽略了中速行驶的情况,你敢否认大部分车祸是在40~120之间发生的么,比如有时候,70多码速度发生车祸,有的车能保持座舱不变形,有的车已经全面溃缩,这个时候钢梁的作用呢?
敢回答我的问题么
我们站在牛顿的肩膀上都清楚防撞粱起到的是什么作用,这个用不着争论.
但如果得出的结论说防撞粱可有可无,只能说明他屁股坐弯了.
国内有关“防撞钢梁”方面争论很多,众说纷纭,但是,在基本上处于自我感觉与道听途说阶段,没有权威部门的指导,也缺乏科学研究支持。因为我国的绝大部分车主拥有汽车的时间并不长,对汽车的了解基本上还处在使用与维修的层面。
我国的汽车工业近些年发展很快,年产量已经全球第一。但是,在汽车基础理论、设计标准、设计理念和工程研究等方面,基础薄弱,技术落后。我国的汽车工业一直在走技术引进然后再国产化的路子,包括从原苏联、德国、法国、美国和日本等国引进生产,建立了汽车制造的独资企业和合资企业。但是,引进的技术范围是整车和零部件的制造生产,而在汽车技术的基础理论研究、设计规范、储备技术和研发体系,特别是研究设计人才、设计经验等方面是很难引进的,还有许多空白。由于汽车销售价格不完全由市场决定,再加上国内消费市场庞大,只要是知名新车就不愁卖,都生产不过来。还有,国内汽车的非制造成本较高,所以,汽车的价格一直大大的高于国外,直到现在也是如此。
国内自主品牌的汽车企业,起步非常艰难,挖人才,找技术,测绘仿制、引进生产,先是测绘仿制别家车型的外观和车身结构,然后,再买来汽车配套企业生产的发动机、变速箱、底盘总成和其它的零部件,再一总装,就推向市场。因为没有研发成本,制造成本较低。再加上市场上的进口车、合资车价格奇高,因此,只要价格相对便宜,低端车随着中国正在小康社会而需求持续旺盛。后来条件改善了,可以请国外的设计师设计汽车外观,可以引进发动机、变速箱等生产线自己生产零部件。再后来就有钱了,可以买国外的企业,要进军国外市场,很了不起。
而国外的一些汽车企业,已经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汽车研发和制造生产历史,不仅技术实力雄厚,而且,有庞大的基础研究体系支撑。从议会监督、政府监管、研究机构、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参与,不仅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相关研究、设计和生产,而且,科研人员要通过专业认证,才能具有研究资格,才能发表专业的研究报告。
为了让广大真正关心“防撞钢梁”的车主和相关人员,更客观、全面和深入地了解国外的实际情况,避免只能凭借想象或偏听偏信,鉴于“防撞钢梁”的认识对行车安全十分重要,我将抽出时间,查阅和研究这方面的研究资料,并翻译给大家,借助论坛平台,给大家创造了解国外科学知识和科研成果的一个方便途径。为了便于大家了解、研究和验证,我将标明资料的来源出处和作者背景,并且可能地采用对照翻译的方式,让大家看到原文原貌,
不给造谣者留出可乘之机。如果有人想引用、转载或摘用我翻译的资料,我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因为原文资料都是公开和无偿的,我的翻译是我的劳动成果,权作我对国内公益事业的一点贡献。敬请在引用、转载或摘用我翻译的资料,注明出处。尽管我的英文水平有限,我还是要对我翻译资料的准确性负责。谢谢!
原帖由 keadam 于 2011-08-15 04:35 发表在 238 楼
不,不,不,保险杠这个说法我实觉得不准确,其实还是叫缓冲器好点。楼主的主要意思,我想我也弄明白了,第一,楼主主要认为防撞钢梁(这词我真不喜欢,还是叫缓冲器好点)主要作用是在低速情况通过自身的吸能保护车的主要构件。第二楼主认为在高速情况下缓冲器的作用近乎于零,所以让大家不必过于在意缓冲器的事,安全驾驶才是第一位的。这两点我都认同。但是关于大多数日系车不愿意安装钢梁缓冲器(什么防撞钢梁,其实我个人还是认为是个缓冲器)而更换成了缓冲器(泡沫塑料我个人认为也可以缓冲,权当缓冲器)我还是坚决的认为他们是在节约成…
原帖由 ordin_fei 于 2011-08-15 12:08 发表在 246 楼
楼主说的很专业,研究的很深入,各种资料,各种引经据典,很牛啊~不过你回答大家的问题时候很无力,每次大家质疑有无防撞钢梁对车祸的影响的时候,你总是趋向两个极端,一个是极端低速,另一个就是极端高速,是的,高速时候有无钢梁基本是没意义的,但是你人为忽略了中速行驶的情况,你敢否认大部分车祸是在40~120之间发生的么,比如有时候,70多码速度发生车祸,有的车能保持座舱不变形,有的车已经全面溃缩,这个时候钢梁的作用呢?敢回答我的问题么…
续257楼:
1. lamps and reflective devices灯和灯光反射器;
2. hood引擎盖;
3. trunk and door operation后备箱和车门开闭;
4. fuel and cooling systems燃料和冷却系统;
5. exhaust systems排气系统。
Over the years the standards have been modified several times. In 1978 the rule was changed from a “safety standard” to a “federal regulation” because the rule was not intended to protect occupants, other than in relation to fuel spillage, exhaust leakage, etc.
过去,这个标准已经被修改过几次。在1978年,这些规则从安全标准变更为联邦法典,因为这些规则是无意保护乘客的,其它因素还有燃料溢出、排气泄漏等。
Most importantly, there is was never any wording regarding the intention of any bumper standard to reduce potential injuries to occupants by means of reducing impact loads. Research has shown that bumper isolators, which are fluid and gas filled shock absorbers designed to prevent vehicle damage from collisions with barriers or other vehicles, can set the threshold of visible vehicular damage at delta Vs ranging from 8.1 to
最重要的是,在关于保险杠标准的目的的表述中,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单词是与依靠减少撞击负载来减少潜在伤害以保护乘车人的内容有关的。研究已经表明,保险杠是一个隔离器,它不是固定不变的,它被设计成充满气体的缓冲块以预防汽车撞击障碍物或者撞击其它汽车的危险,现在小客车的可见的汽车的伤害极限范围是设定在德耳塔V(delta V),范围从8.1到12.4英里/小时(参见参考文献1,2,3)。但是,就是在这个极限范围之内的乘车人,也是暴露在重力加速度的脉冲之中的。据报告显示,在汽车的伤害极限是5英里/小时的德耳塔V(delta V)时,会对健康的男性成年人造成脖子的软组织挫伤。然而,现在的小客车的撞击,在还未见到损伤时,已经接近这个伤害极限范围的两倍。这还是出现在装备了聚苯乙烯和聚亚安脂的能够撞击吸能的保险杠时的效果(参见参考文献4,5)。
未完,接28页553楼。
在本帖的第一帖,我曾向大家介绍了美国在保险杠(前面曾译作缓冲器)方面的官方观点和专业研究机构的观点。一些网友提出质疑,并且以各种方式表达各自的观点。为了让大家了解美国官方的观点和结论的依据,研究美国在这方面的专题研究情况,我先翻译一篇***,供大家参考。***的作者是美国在汽车碰撞领域的研究专家罗纳德.法拉宝博士,他不是汽车工业的设计专家,而是医学专家,专门从事脊椎损伤的治疗研究,拥有美国圣地亚哥颈椎研究所(SRISD)资质认证的汽车低速后部撞击碰撞(LOSRIC)的研究资格,并且,他还拥有颈椎运动的医师执照。他从汽车碰撞对乘车人脊椎伤害的角度研究汽车保险杠的实际作用。
He is certified in LOW SPEED REAR IMPACT CRASH RECONSTRUCTION through the Spine Research Institute of San Diego (SRISD), and also holds a subspecialty as a Certified Chiropractic Sports Physician.
以下是原文翻译:
Bumper Systems: Do they protect the passenger from injury?
保险杠系统:在伤害发生时它们能保护乘车人吗?
Respectfully submitted by Dr. Ronald J. Farabaugh
罗纳德·法拉
The short answer: NO. The first bumper standard developed was U.S. FMVSS (Federal Motor Vehicle Safety Standard) 215. U.S. FMVSS 215 requires that passenger cars be equipped with bumper systems that can undergo impacts of
impact is also required. The intention of the requirement was to preserve vehicle function and safety equipment in LOSRIC. This included:
未完,接25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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