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 ] 规范车主营登记制度等问题
1 35 发布于 2011-05-06 06:04:57 只看楼主 热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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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申请登记的车主营、车友会和申请制作营旗的很多。为了规范登记制度,现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凡是申请登记车主营、车友会的,登记项目要求不得漏项、填写完整、真实。在审核登记无误后公示。必须在登记一个月之内,在吉林论坛版面发车主营、车友会的活动帖。

    凡是申请制作营旗的:1.组织名称必须叫车主营的;群车友在100人以上;有活动帖两篇以上。

    不接受车友群的登记。

    车主营、车友会公示每三个月更新。没有活动的取消下次公示资格。

 

    根据汽车之家有关规定和吉林论坛规定,取消下列车友会公示:

 

    1.取消群号:899XX126的吉林白城车主营公示资格;限期一个月缴回车主营营旗;

    2.取消群号:861XX542 的吉林奔腾通化车友会公示资格;

    凡是取消资格的车主营、车友会,不得在吉林论坛版面发表任何信息。

 

    附;

    1. [ 公示 ] 吉林论坛 车主营 (车友会、群 )112

 

    2. [ 通知 ] 吉林论坛关于各类车型车友会登记贴

 

    3. [ 重申 ] 在版面发布QQ群 一定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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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laoguan(复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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