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说什么提意见无用了,这次征求意见稿相比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已经有所修改放宽。
但还不够,大家还应该继续提意见,自己的车,就应该给车主自主选择的权利。
请记住:你可以躲在角落选择沉默,但是不要嘲笑甚至诋毁比你勇敢的人,因为他们争取到的光明也会照耀到你。
今日我若冷眼旁观,他日祸临己身,则无人为我摇旗呐喊。
工信部近日再次公开征求《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对于“禁止汽车单踏板完全刹停”相关规范进行了放宽:
“5.2.18 对装备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的车辆,应满足以下附加要求。
f)对于A型及同时具有A型和B型电力再生制动系统的车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默认工作状态下,仅通过松开加速踏板实现的制动作用不应使车辆减速至停车;
2)若电力再生制动系统具有一种以上的工作状态,每次上电后应重新进入默认工作状态或按驾驶人要求设置工作状态,车辆制造商应通过用户手册或电子数据记录等方式免费提供工作状态的设置方法;
3)若电力再生制动系统处于默认工作状态以外,应采用光学信号给驾驶人持续提示,该提示信息即使在白天也应清晰可见。”
建议修改为:
“1)禁止企业仅提供单踏板模式,强制至少提供一个符合传统油车习惯的加减速模式。
2)若电力再生制动系统处于传统油车模式以外,应采用光学信号给驾驶人持续提示,该提示信息即使在白天也应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