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啊 这是典型的2次车祸,本来应该是可以避免的,诶!20条人命。 大客车发现前面有车祸警示标志于是减速,结果后面外地大西瓜车减速不及撞上大客车。大货车真是杀手啊,几十吨的载货高速情况下制动根本就是扯淡嘛,还有大客车司机,减速前如果有意识的看一下后视镜,知道后面是个大货车,就不要减速那么快,估计这一惨剧本可以避免! 又看了一下新闻,前一个车祸是凌晨1点发生的,结果交警只是设置了警示标志,直到2次车祸发生已经是早上6点40分,天已经亮了,新闻报道中反复强调交警设置了500米距离的警告标志(交规规定150米就可以),是不是脱责啊?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1点到6点中间5个多小时,为什么不处理完毕把车拖走?如果早6点前能把1次车祸处理完毕把车拖走,20条人命,诶不说了。
[本回复最后由 xpilot 于2009-04-26 13:20:29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