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17时50分许,上庄中队民警在晋五线19公里900米处设卡执勤时,发现一辆晋D*9**0号牌的小型轿车迎面驶来,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时,驾驶人武某某吞吞吐吐、迟迟不肯出示自己的证件,民警随即通过经公安网查询到武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武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长治交警温馨提示:无证驾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条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道路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不要心存侥幸,漠视法规,请遵守交规、安全行车、文明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