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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iai_civil 于 2009-12-10 16:59 发表在 285 楼
真的吗?
怎么判定那是交警的事,但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安全,为躲避前方车辆采取急打方向是十分危险的(除非能够保证自己100%的安全),不管有没有ESP!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在情况十分危急的情况下,还不如直接撞上去(当然,尽可能地让车速降下来)。所以,每次通过路口,不管有没有交通信号或标示指示,都一定要做到减速观察通过,尽可能避免可能发生的事故。俺记得乘坐大巴在国道或县道上高速行驶时,每遇到在右前方路口行驶的欲并入主干道的车辆都要长鸣几声,右前方路口的欲转弯的车辆都是减速或停车让大巴通过的,没见到直行的大巴每次都踩急刹车好让右前方路口的车辆先行转弯的(右转或左转),即使两车同时到达路口。
[本回复最后由 bestcherycn 于2010-06-27 22:05:05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