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该谁出
事故发生后,特别是有人伤的交通事故,首先要做的就是对人员进行救治。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对方当事人,发生事故之后,蛮不讲理,往医院一住,这也不舒服,那也不舒服,反正就是要花钱看病,也不管责任在谁,张嘴就是要钱,不给钱就闹。而医院那厢,从你进到医院的一刻起就会不停地要求
这种费、那种费和各种各样的费,否则将拒绝治疗。
即使你买的有保险,但保险公司出于公司自身利益的种种考虑并不会在接报案后主动在赔偿限额内垫付这些费用,因为这样一来,哪些医疗项目、哪些药品在理赔范围内?赔多少?保险公司都无法控制。所以,保险公司一定会让当事人先自行支付,而后再在赔偿范围内赔付。
那说了这么多,在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前医疗费究竟该谁出呢?
可以看出来,92年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授权交警可指定由哪一方预付。不过,此《办法》已经废止,被后来出台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取代。而在《交处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该由谁来预付医疗费,也没有授权交警可以指定某人预付,更没有规定不付钱交警可以暂扣车辆。
杨律 2013-3-19 22:08:57 发表在 108楼
举个例子说,比如说有可能你对事故的发生只负次要或同等责任,本来只需要赔8000就够了,但是光手术押金可能就要交1.5万,这时你就多交7000元,出钱的时候容易要钱的时候就难了,你多交的部分后续是否能要回来是个未知数。所以说到底该不该预付医疗费,或者有没有比较好的办法来解决呢?
首先根据伤者病情,如果是特别急的情况,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肇事双方无论谁都要本着救人为先的原则,对伤者积极进行治疗,等病情相对稳定之后,应要求交警部门尽早出具事故认定书,只有这样才能划分出责任,进而确定究竟该谁支付医疗费用。如果已经出过一些医疗费,自己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票据,以便后续清点算帐。
或者也可以借条的形式出钱,具体...
在之家注册ID也有几年了,从这里学习到了很多汽车知识,结识了不少朋友,今天车标到手,高兴,寻思着也为之家做点贡献。工作原因吧,较为熟悉交通事故的处理,就在这里聊聊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的话题,可能比较长,想到哪说到哪吧,不足之处,还望高人指正。
正式开聊前,先作个名词解释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所谓道路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那什么是道路呢?有人说道路就是路贝,只要能走人的都是道路。那是文学上的概念,而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这里的道路,依《道交法》第119条第一款规定: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
在之家注册ID也有几年了,从这里学习到了很多汽车知识,结识了不少朋友,今天车标到手,高兴,寻思着也为之家做点贡献。工作原因吧,较为熟悉交通事故的处理,就在这里聊聊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的话题,可能比较长,想到哪说到哪吧,不足之处,还望高人指正。
正式开聊前,先作个名词解释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所谓道路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那什么是道路呢?有人说道路就是路贝,只要能走人的都是道路。那是文学上的概念,而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这里的道路,依《道交法》第119条第一款规定: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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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说,比如说有可能你对事故的发生只负次要或同等责任,本来只需要赔8000就够了,但是光手术押金可能就要交1.5万,这时你就多交7000元,出钱的时候容易要钱的时候就难了,你多交的部分后续是否能要回来是个未知数。所以说到底该不该预付医疗费,或者有没有比较好的办法来解决呢?
首先根据伤者病情,如果是特别急的情况,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肇事双方无论谁都要本着救人为先的原则,对伤者积极进行治疗,等病情相对稳定之后,应要求交警部门尽早出具事故认定书,只有这样才能划分出责任,进而确定究竟该谁支付医疗费用。如果已经出过一些医疗费,自己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票据,以便后续清点算帐。
或者也可以借条的形式出钱,具体来说,先列明主体,甲方是谁,乙方是谁;再说明主要内容,即因于某年某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因抢救需要,需要交纳多少数额的医疗费,因目前无法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或者应赔偿钱款的数额,甲方愿予以垫付医疗费多少数额,待事故责任确定后,双方按各自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予以结算,多退少补。写上日期,双方签字。
这样一来,如果出现你垫付的钱大于你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时,你就可以拿着此协议和相关的医疗票据当做证据,要求对方退还你多出的钱。
如果伤情不严重,你买的也有全险,特别是如果遇上那种没事找事,没病装病,赖在医院訛钱的主,完全不必理会太多,反正交警也没权力要求你必须出钱,他想住让他住吧,医院也不是啥好地方,在那享不了福。
有一次一个朋友的车出了事,受伤的是个女的,就是那种明摆着想訛钱的,大夫都说没啥事,就是头上破了个小口,也没缝针,让她出院,她想訛钱,说头疼,记忆力下降厉害,都认不住人了,明摆着赖着要訛钱,又说就算出院也要休息三个月,光误工费都要一万块,再加上受精吥,再要几千块钱精神损失费,朋友无奈,不知所措,求助于我。
我特别客气跟诚恳的跟她说,要是病没看好,咱接住看病,你要是觉着这家医院治疗技术不行,咱换家大家医院,你觉着郑州的医院不行,咱换北京的治,直到你认为病看好了,可以出院了为止。什么也没有身体重要啊,要是病都没看好都说赔钱,万一有个后遗症啥的,你再找我们多不方便啊。还是先把病看好,病看好了咱再说赔偿的事也不迟。但是有一样,从今天开始起,医疗费我们一分也不出了,你想看病,接着看,等病看好了,拿上票找我,我认为该赔的就赔,不该赔的一分不多给。
两天后自己出院~~~~~~~~~~~~~~~
LZ说的太好了.给大家普法呢..
但是建议LZ多说一些人伤事件..因为车和车碰.一般都比较好划分责任和赔偿..
但是碰了人,就很麻烦了..碰到讹人的该怎么处理(这里还应该分多种情况.无责,次责,主责,全责,因为不同的责任,保险公司的赔付也是不同的,但是人伤了.垫付什么的难说),
感谢楼主 辛苦了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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