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新闻的跟帖里肯定是骂声一片,法律不公,交警愚蠢,有黑幕、、、、,自己没摊上这倒霉事,张口就是骂,摊上这事怂也不知道,见到交警就怂了,回头别人面前牛逼吹上天,自己如何如何、、、、、、,既解决不了自己的问题,也没有为生存环境的法制建设做一点点推动,挺可悲的。
这个事,这样分析一下,如果不是逃逸,这个机动车驾驶员承担民事赔偿部分,保留好现场,对方逆行,证据全的,对方也理亏,找个好律师或者找找关系给次责哪怕同责的问题都不大,都是钱来处理的事,虽说保险一分不赔,但损失相对逃逸后要小得多,即使主责以上,那刑事责任也是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搞到对方谅解书,给缓刑这事也就过了。现在牛逼了,逃逸,上升到交通肇事逃逸了,刑事责任,3-7年有期徒刑,给所有想帮、能帮他的人无限加大难度,而且最关键的逃逸后现场没了,取证难度极大,如何拿证据减少自己的责任,唉,还好自首了,再是被抓的就更麻烦了,一旦逃逸,很多事就不好说清楚,法官想给缓刑那难难度不是一般的大了。赔的钱增加很多不说,还要进去蹲几年!
唉,愚昧啊。
另外没驾驶证和没有驾驶资格也是有区别的,有很多可以操作的地方,甚至可以操作到保险给赔,现在一逃逸,什么都是扯淡了。
livemorer2 2014-9-17 23:07:57 发表在 1393楼
多多看帖,多多顶帖,你就会成为专业人的
1 效率快慢,但并不是小公司一定效率慢,某规模特别特别大的保险公司,有时效率慢的让人无语。
2 大公司不缺业绩,注重管理,很多事情要严格按规章办事,找一般领导办一些事不是人家不鸟你,是实在手里头没权限;小公司缺业绩,很多时候为了业绩不得不妥协,小领导也能办大事。但也不管大公司小公司都是要讲业绩,没有这些,都有赖皮的时候。
3 大公司上一年赔穿了,下一年没关系,其他地方找回来,不行就是适当收紧赔付政策;小公司上一年赔穿了,下一年要想尽办法减少赔偿,弥补损失。
就车险而言,赔付额一般都比较小,不像非车险业务,有时一个案子赔几百万上千万,所以车险一般情况下对公司影响都不大,所以有关系有业绩找谁都好办。
黑monkey 2014-6-6 13:35:55 发表在 143楼
国内严重的交通事故也是通过律师,但是交通事故案件的案值都相对较小,百万以上的不多见,但是处理起来复杂,所以专门做交通事故的律师比较少,都往挣钱的行业发展。你说的这个前景很难,因为交通事故牵扯的行业太多,太复杂,中国又是个人情社会,麻烦的很。事故发生了,即使不通过律师也得赔,透过律师可能赔少一点,但还得掏律师费,而且诉讼很麻烦,还得给法院交各项费用,最后一算还赔多了,不划算!现在也有很多搞事故代理的,但是专业的不多,而且事故本身就是个赔钱的事,牵扯的行业还要挣钱,代理还有多少挣头,收费高没人理你,收费少,忙死忙活还要冒着被打的风险,谁愿意做。所以你说的要是好做早就满天下人去做了。我也不做...
专题 14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是否能获得赔偿
首先说一说什么是贬值损失,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车辆的使用寿命、安全性能、舒适性、驾驶操控性等受到影响,车辆的整体技术指标在维修后很难达到事故前的状态,车辆使用价值有所下降,车辆进入交易市场,发生过事故的车辆估价和实际成交价显然比原先无事故的车辆要低,这部分损失属于车辆所有人的不可避免的损失。
现在国内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越来越成熟,对车辆的估价越来越精细,判断是否属于事故车并不是非常困难的,一旦确定交易车辆属于事故车,该车的交易可能性和成交价格肯定远远低于非事故车,如果交通事故的无责方的车辆损失严重,但最终只是获赔了修理费,那就是说该车车主既要承担修理后的汽车机能下降、又要承担该车买卖的贬值损失,这样明显不合理。
注意一点,贬值损失并不是任何事故都可以争取,比如车辆损坏严重到报废或推定全损,重新给你赔辆车了,你还要求贬值损失,那这要求就属于扯淡了。再比如事故损失很小,花了几千块就修好的,要求贬值损失可以不可以,可以!但想要实现,付出的代价会很大,而且并非一定能实现。
国内对贬值损失的赔偿一直存有很大争议,我国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以“恢复原状”、“损失填补”为原则,法律明文规定的赔偿范围中并没有贬值损失的明确规定,所以这一项赔偿一直是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时的一个难点。
贬值损失基本都是通过诉讼来争取,目前国内的判例中有支持的也有不支持的,所以,要不要争取就是一个问题。大家都知道诉讼有风险,并不是所有诉求都会得到支持,你提出的诉求越多,你提前缴纳的诉讼费就越高,你的诉求不合理的、没有法律支撑的,法官肯定不支持,而且还会让你承担大部分甚至全部诉讼费,这个是民事诉讼法为了扼制乱告、胡告、无理取闹的一种制度。所以,你要争取贬值损失,首先要看值不值的去冒这个风险。
举例子说明一下,20万的新车被追尾,修好花了3000块,心疼!刚买的!要贬值损失!除了修理费再张口要3000,对方肯定不理你,怎么办,起诉!这不是给国家添乱么,给不给立案都不一定,法官一定特讨厌你!OK,假设损失扩大10倍,修好花了30000,更心疼,要贬值损失,开口3000,对方心里过意不去的给300。不同意!怎么办,起诉!要注意了,你单独诉求贬值损失,法律上没有相关明文规定,还是不会给你立案,你得诉求因交通事故侵权造成的各项损失,这样才有机会立案,但是立案后你别让法官知道你已获赔除贬值损失之外的所有损失,法官会觉得:这人真讨厌,净给国家添乱,不支持!好了,诉讼费白花,贬值损失一分没得到。OK,依然假设修好花了30000,事故对方是个缩头乌龟,一分钱不赔,电话不接,你连开口要贬值损失的机会都没有,怎么办,起诉!首先收集证据,常规的这里不啰嗦了,贬值损失一项,你先找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给车辆做鉴定,确定贬值贬了多少,比如3000,另外鉴定费800也加入到诉求中去,这样,诉求有理有据、合情合理,就有机会获得法官的支持了,而且诉讼费的缴纳也在合理范围,即使最终贬值损失未获得支持,这部分诉讼费也没多少,不会影响整体的索赔结果。
换个角度,假如法官判决我把贬值损失赔给了对方,我又有交强险、商业三责险100万,那么贬值损失是否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呢,这个就属于争议更大的问题了,保险公司绝对拒赔贬值损失!但是以往有案例,主要根据保险公司无法举证对被保险人尽到相应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故相应免责条款无效,贬值损失是侵权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不属于可得利益的损失,且贬值金额属于第三者车辆因保险事故而发生的损失,该损失的承担由法院判决生效所确定,法官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贬值损失的赔偿。那么现在我们是否依然可以沿用这些来获取保险公司的赔偿呢?很不幸,我国法律不是英美法系,不能用过往的判例比照,而且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对于免责条款的说明义务也是越来越严谨,并不是一句保险公司没给我说过就可以解决问题了。所以,还是用马克思理论的精髓来总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找保险公司赔,首先分析获得支持可能性有多大,其次考虑值不值的冒风险或者说值不值的花这时间和精力。
黑monkey 2014-9-18 15:34:38 发表在 1413楼
我们是如何钻进保险公司的低价陷阱的(接1379楼)
Part2
第二步来介绍一下做低价格的利器---投保单。
买保险时,会有一张单子,上面罗列各险种并需要投保人签字的表格,其中抬头和结尾部分还分别有两段红字特别提醒,按规定,销售人员应该介绍险种后征求客户意见后在相应险种处打钩,然后详细讲解该条款的内容,车主了解后签字,出单员根据投保单录入电脑系统生成保险单,接下来投保单要存档。现在这个正规流程已被搞得乱七八糟,代签的情况太多太多,车主买的什么都不清楚,电话车险更是有意思,快递员拿着单子给投保人签,很多投保人还以为收货签字呢,这些给销售人员提供了很多漏洞,也给车主以后索赔买下了诸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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