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3日凌晨00时43分许,长春朝阳交警大队民警苏杭、刘峙等人在西安大路与永安胡同对过往车辆进行重点违法行为查处,一辆吉A牌照小型轿车沿西安大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永安胡同时,民警上前欲将该车拦截进行检查,该车驾驶员宋某看见有民警查处酒驾,立即将车辆停在路边,转身弃车逃跑至附近居民区内,民警、协警紧随其后进行追赶,最终在小区楼道内将该车驾驶员抓获,随后将驾驶员带回警车内进行排查,民警通过简单询问得知,该车驾驶员宋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怕被查,就弃车跑到附近居民楼内躲避处罚。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66mg/100mL。该车驾驶员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将面临5000罚款及6个月行政拘役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