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深夜23时50分许,交巡警邯山二大队八中队民警在邯磁路与学院北路交通岗口设卡盘查,这时民警忽然发现一辆白色东风SUV汽车向卡口缓缓驶来,走走停停,犹豫不前。民警顿觉可疑,并且从该车辆侧窗玻璃隐隐约约看到里面空荡荡的好像什么都没有,遂拦停该车进行查看。
经打开车辆后备箱检查,民警发现这车辆标明为标准七座的汽车除正副驾驶座椅外再没有其它座椅,其中间和后排座椅都已经被拆掉。当询问驾驶人牛某为何要拆掉座椅时,其称车辆注册了货拉拉APP,专门给个人和企业拉货,为了载货方便,就把车内后面座椅都拆掉了。
执勤民警告知牛某擅自拆卸机动车座位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违法,如果再用车辆占据本该载人的座位空间去拉货物,更会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民警对驾驶人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结构、构造或特征的违法行为做出相应处罚,并责令其恢复车辆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