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8日15时30时许,分局交警大队石角中队在X405线北江大堤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期间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粤Y16***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嫌疑,于是执勤人员示意驾驶人梁某坤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辆核载规定人数是7人,实载人数8人,驾驶人梁某坤确实存在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第9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1项、《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10项之规定,执勤人员对驾驶人梁某坤进行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