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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UANTJ 于 2009-10-09 09:35 发表在 386 楼
法律我还是懂一点,我不拿去做商业用途!不属于侵犯肖像权!不过还是谢谢你关心了~
商业用途和侵犯肖像权不是前提条件,网络传播对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就会构成侵权。不良影响的判断很难分辨,不过一般判案的时候会偏向当事人。稳妥点还是赶快删掉她的照片,如果换做你自己,给人无缘无故把相片发到网络上传播,万一给人利用干坏事,出了问题追究起来,你会不会去告?
如果因为你的帖子导致那个小妹丢掉工作,或者今后换工作碰到麻烦,你也可能碰到麻烦的,要是对方认为你的网络帖子对她造成负面影响的话。这些东西不是没有先例的,国内什么都可能发生。
[本回复最后由 gucici 于2009-10-09 09:49:34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