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wpgood 于 2011-08-12 14:03 发表在 178 楼
接上楼:穿甲弹是靠自身动能穿透坚硬装甲目标的弹种。美军坦克在海湾战争的坦克大战中,就是使用翼稳脱壳穿甲弹,击毁伊拉克的T72坦克的。 翼稳脱壳穿甲弹在炮弹发射出膛后,弹壳自动脱离,细长的弹芯通过撞击作用击穿装甲。其杀伤效应主要是靠其击中目标后穿甲时产生的高温金属射流(1000多度)杀伤内部人员和设备、引爆车内弹药引起大爆炸(即所谓的“二次效应”),摧毁坦克。发射后的翼稳脱壳穿甲弹正在脱壳 翼稳脱壳穿甲弹为什么具有非常强大的穿甲威力呢?因为它的初速快(达1800米/秒),弹芯动能大(采用钨合金或贫油材料增加弹芯质量),以及…
肯定有用 作用大小而已 你就是坦克 和火车撞 也要完蛋 但你不能说坦克不耐撞 楼主就别sb了
整个一白痴
你自娱自乐吧
原帖由 爱吃鸡蛋 于 2011-08-12 16:45 发表在 182 楼
呵呵,你搜上一堆资料,也说明不了什么。道理其实很简单:汽车相撞,刚性第一。如果车速过高,刚性对冲击力无能为力;不过在有限的速度里,通过防撞梁与发动机舱的有效缓冲,可以减弱对车架的直接冲击,不至于一撞即溃。从这里可以看出,防撞梁到底有没有用??
原帖由 wpgood 于 2011-08-09 11:41 发表在 93 楼
你的比喻很有趣,咋一听很有道理,但稍做推敲,就发现这个比喻不够准确。 “当有人打你的时候”,你可以去用“木棍挡”,你认为“缓冲一下伤害小”。如果打你的不是人,而是洪水猛兽,比如说是下山猛虎,比如说是狂奔而来的大象,你用“木棍挡着手缓冲一下伤害小”的结论还成立吗?那不是螳臂挡车、自不量力吗?如果是泰山压顶,那一定是灭顶之灾!因此,你的比喻是有前提的,是有条件限制的,实际上,你已经把撞车的速度限定在低速,因此,“缓冲一下伤害小”,这与我介绍的美国官方立场是一致的。而如果是猛虎、是大象,这就如同在高速时撞车,用“…
看完你的回复我看出来了你至少承认一点:那就是防撞梁在低速下还是有用的...那至少能证明一件事..就是有防撞梁的在低速下还是能起保护作用的对吧??那没有是不是证明还是某些产商不厚道呢??
原帖由 wpgood 于 2011-08-04 13:24 发表在 7 楼
朋友!你反对我是欢迎的,但是你反对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如果你要反对国际汽车厂商都遵从的美国联邦法典,那你自不量力了;如果你要反对我把真相告诉大家,那是掩耳盗铃。 你说“写的都是纯理论”,显然你没有细读,是在望文生义。 美国联邦法典49 CFR Part 581是建立对每年的交通碰撞事故的统计和研究之上的。美国每年的交通事故都是真实发生的,怎么是“纯理论”呢?美国是个汽车消费大国,美国普及汽车的历史已经上百年了,美国由此总结出的经验教训那是绝对有代表性的。IIHS每年都在进行碰撞测试,而且是针对各种车型,是实实在在的,从IIHS你能够…
原帖由 先做人后开车 于 2011-08-12 12:11 发表在 174 楼
你也不要到处提美国,我讨厌美国,美国人是什么心眼恐怕不好说。我们不需要美国,我们只关心自己的国家的情况。美国小客车缓冲器关我们什么事啊?就算它再高级我们也享受不到。他们允许用泡沫替换那是另有原因的,像阳光那样替换就绝对是不安全的。美国有新的机构来替代防撞梁是可能的,它的新车尾部不可能就是直接上泡沫,加入新的车身结构和新的尾部装置才是他们的重点。国内没有这么新的技术和想法,我们只能墨守成规,用落后的技术去争取完成安全的需求。就眼下国内车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经营理念来看,钻空子降低成本,欺负消费者弱势群体,掠夺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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