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0 | 回复:1013 上海论坛 >  逐帧分析证明风范事故中宝马车故意加速,更新:更有说服力的言论
20
只看楼主 收藏本帖
发表于 2014-8-27 10:29:24

我不说话我会死 2014/08/27 10:27:01 发表在 661楼

多余,明眼人都看出来是宝马加速,你又能改变什么

在我发帖之前明眼人不多
 
发表于 2014-8-27 10:29:48

风吹的鸭子 2014/08/27 10:24:51 发表在 660楼

希望楼主开车注意安全。。。。。

谢谢,祝好!
 
发表于 2014-8-27 10:39:27

无心79 2014/08/27 10:29:07 发表在 663楼

听听发动机声音瞄一眼反光镜么就有数了,开车上路的还要问这个?

那么是先发出声音还是先听到声音?
 
发表于 2014-8-27 10:45:53

最深的蓝3 2014/08/27 10:38:35 发表在 669楼

作为版主不希望精华帖被修改,因为坛子里这么多帖子不可能重复看,狸猫换太子会很尴尬。更何况男人图个唾沫一个钉,虽然你前面加了注明,你也必定要表达你的观点,这可能是你的脾性使然,我也不想说好与不好。 数据你的推测很厉害,有空帮我算算南浦转盘极速是多少?先谢!

说出去的话像泼出去的水,多谢理解!首次被加精,对于版内规矩不太熟悉,并非想利用精华贴影响舆论,表示歉意。

转盘的极限速度最主要跟两个因素有关,一个是轮胎和路面的摩擦系数,一个是车辆抗倾覆能力。未知因素太多,我算不出来…
 
发表于 2014-8-27 10:50:53

最深的蓝3 2014/08/27 10:38:35 发表在 669楼

作为版主不希望精华帖被修改,因为坛子里这么多帖子不可能重复看,狸猫换太子会很尴尬。更何况男人图个唾沫一个钉,虽然你前面加了注明,你也必定要表达你的观点,这可能是你的脾性使然,我也不想说好与不好。 数据你的推测很厉害,有空帮我算算南浦转盘极速是多少?先谢!

刚又想了一下,有点线索,我试着算一下,不一定有结果。
 
发表于 2014-8-27 12:12:15

最深的蓝3 2014/08/27 11:29:53 发表在 675楼

转盘的弧度决定了弯道中的速度产生的外向力的G值。这个G值需要多大的摩擦力才能克服....

算出来了

//club.autohome.com.cn/bbs/thread-a-100024-33209805-1.html
 
发表于 2014-8-27 13:37:52

wyz0113 2014/08/27 10:29:05 发表在 662楼

是啊 我不否认,交规考试考的是糅合起来的东西包括法律和道义上的,目的是让大家知道文明驾驶该如何做,在两个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定责只能根据法律来调整,这道题有木有法条依据呢?我想楼主是找不出的吧。这出现在考题中正常也没错,但和变道的法定责任一个层级的东西和要求。

我认为交规考试考的就是交规内容及对交规的理解和执行,具体条文我引用过几次了,有人说条文的情况和本次事故完全一样。现在考试内容和实际完全一样了,又说这考的是道德。唉我也没办法了,保留意见吧。祝好!
 
发表于 2014-8-27 13:52:37

gedeihen 2014/08/27 13:10:36 发表在 680楼

该楼已被删除!
逻辑性很强的申辩!本来是打算逐步深入推理的,由于警方已经定案了,故有些细节没有花时间列出。

我在主贴中认定故意的依据有两条,您反驳的是第二条,即宝马车主是否由于其他原因而被迫做出加速举动。主要依据是宝马车由匀速到0.3g加速是个猛烈的突然加速,您列出的内急和车内人员催促等不能解释这种行为。至于躲避异物就不合逻辑了,本能应该是刹车躲避。而且车主在事后根本没有提到类似这种非常合理的客观理由。
 
发表于 2014-8-27 13:55:08

wyz0113 2014/08/27 13:41:10 发表在 685楼

列出具体条文

笔误,”有人说条文的情况和本次事故不完全一样”
 
发表于 2014-8-27 15:28:36

TalRa 2014-8-27 15:20:41 发表在 TalRa

无比多的原因了,脚抽筋 脑抽筋
另外没有客观原因你也不能猜测他要撞人,实际点的说法是,他要加速关门。跟故意撞人没任何关系。

前半句不回了,狡辩。

后半句,没有客观原因就是证明主观原因,并不是猜测他要撞人,而是认为他故意加速,再推论出他的故意加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祝好!
 
发表于 2014-8-27 17:08:57

gedeihen 2014-8-27 15:44:57 发表在 gedeihen

楼主辛苦,多日来为此操劳不断。
能在众多喧嚣声中倡导理性分析,也是脱离本次事件以外对车坛的另一大贡献。
另有两点:
前车扬尘可能造成两种可能:颗粒较大的砂石固然会让后车受击打后驾驶人出于本能刹车减速;对于颗粒细小、持续不断的扬沙,一可减速避让,但在封闭高速道路中可能影响后车,减速空间也不大,自然有第二种方式,即增速超越前车躲避扬沙,为减少加速过程中受到沙石影响的时间,不能排除深踩油门的可能。
上述理由固然有为2道车开脱的嫌疑,但最关键的一点是:即便2道车为阻止1道车超车而有意在本车道内加速,也不能视作导致双方涉事车辆最终碰撞的直接!原因,特别是加速行为在1道车车头与2道车并行之前就已经实...

我说刚才的回复前后判若两人,原来前面那个回复不是你

非常赞同您后面的总结,这也正是我的想法。

而且我也认为法规订立的宗旨,其目的也在于保障安全,凡是有利于安全的都鼓励,凡是不利于安全的都谴责。可是我找遍《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竟然没有找到类似这样的表述。很意外,所以一直不敢把这句话拿出来做依据。

扬尘的问题我不想辩了,像你说的两小儿辩日。

回到直接原因,我认为直接原因就是事故的必要条件,即缺少这个条件事故就不会发生。依此,宝马不加速事故就不会发生,所以仍然认为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发表于 2014-8-27 17:18:50

youngming 2014-8-27 16:52:02 发表在 youngming

顶楼主!确实在第一次观看视频以后与楼主想法一致
猜测,只是猜测两车之前在路上有过不愉快,此车利用慢车VOLVO作为工具想卡住撞车不让撞车超越
最后的结果虽非故意,但是意外造成如此大的事故,这是此车没有想到的,也没有想到撞车会如此鲁莽驾驶!
太赞同楼主了!

 
发表于 2014-8-27 17:21:07

Alexor 2014-8-27 16:22:48 发表在 Alexor

是个正常人看见旁边有车冒头了,不管打没打转向灯,都要下意识至少松油的吧,我国这种环境,谁知道他会不会不打灯就变过来呢?
比门儿还加速,我看绝逼是故意的。
我没有否认锋范鲁莽驾驶行为,所以认死理的就别来跟我谈交规了,我交规比你学得好。

 
发表于 2014-8-28 07:31:20

上海车友8143171 2014/08/28 03:28:03 发表在 739楼

最后贡献一段宝马的原著:

很明显他对他的朋友们说了实话。
 
发表于 2014-8-28 08:53:55

jinfan78 2014/08/28 08:16:03 发表在 743楼

   楼主无视交通法规关于变道,必须确保安全,无视变道车辆不得影响正常直线行驶车辆的原则,用什么故意无意来作为区分事故责任的条件,本身就是大错特错!就是一种无视法律或则不懂法的“故意”表现!!

写了那么多,其实就是为了证明宝马当时并不是正常行驶。如果你认为在看到别人准备变道时故意阻挡是正常行驶,那就保留意见吧。祝好!
 
发表于 2014-8-28 08:56:23

黑白灰_Cy 2014/08/28 08:14:19 发表在 742楼

数据分析的不错,但是结论真的可笑。

我不觉得可笑,我觉得可怕。祝好!
 
发表于 2014-8-28 08:59:20

上海车友4333488 2014/08/28 08:49:17 发表在 745楼

看LZ的分析,宝马加速的时候锋范是有了变道意图,宝马不想要锋范到自己前面才加速的其实就是两个车主都在斗气,锋范车主认为宝马车主会减速让自己,宝马车主以为自己加速了锋范车主就会老实点,结果就杯具了,从这个角度来说两个车主开车心态都不是很好,排开这个来说明显锋范车主全责

很有可能您说的是对的,但从仅有的视频无法判断他俩是互相斗气。如果是两个人斗气别车,那就是55责任,并涉嫌危险驾驶罪。
 
发表于 2014-8-28 09:13:32

上海车友8143171 2014/08/28 09:07:12 发表在 750楼

已经懒得再表达什么了,这位的说话做事都不是我等凡人能够参悟了的,真心希望以后路上遇到,能够让我现场候教。套用本山大叔那句话:我从不记仇,因为当场就把仇给报了。

这倒不必,冷静看待道路上的各色人等,保证自己安全最重要,祝好!
 
发表于 2014-8-28 09:48:34

上海车友4333488 2014/08/28 09:33:10 发表在 754楼

对,你也说了,视频中看不出,所以这个不能作为定责依据,所以仅从法规方面来说,明显是锋范全责我说斗气,意思是这里面不存在谁道德不道德的问题,真要说不道德,首先不道德的就是锋范车主,之所以有交通法规就是为了规范人们的正常行驶,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害

1.如果两辆车正常行驶就不会发生车祸。

2. 如果宝马正常驾驶,锋范变道造成车祸,那是锋范全责毫无疑义。

3. 我花了很大的篇幅主要就是为了揭示出表象之下隐藏的真相,那就是宝马非正常故意加速,这时候就不能用条文中的关于“变道车辆不得影响变如车道车辆的正常行驶”来判定锋范全责。

4. 宝马车主动采取非正常手段阻止锋范正常变道行为。

5. 锋范在发现宝马非正常行为后,没有采取正确应对措施。

唉,说了很多遍了,我也不想再多说了,祝好!
 
发表于 2014-8-28 10:32:51

上海车友4333488 2014-8-28 10:23:36 发表在 上海车友4333488

跟LZ讲法理,LZ就过来讲道德,跟LZ讲道德,LZ又过来讲法理~~~
宝马车故意加速,这没错,但是这里我说了,锋范的变道方式本身就不对,哪怕宝马不加速,在只超过半个车身的情况下强行把车头插进来,这难道不影响原车道车辆的形式安全?LZ说来说去就抓住宝马加速不放,完全忽略了锋范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仅仅拿结果说事,还说什么以此为戒避免发生类似的事故?按照LZ的逻辑,自己先做错了没关系,只要对方也有点小瑕疵而且最终自己结果比较悲催就可以得到同情和认可?按照这样推理下去,等到了绿灯,车辆准备起步时,如果旁边有车子要插进来,那我是不是就要停住不动,不然就是“估计加速”,“非正常手段阻止变道”??

我只讲到过“主动”“被动”“故意”“误判”,从来没有评判过任何人的道德。

如果您把情绪化的文字去掉,我们可以继续探讨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否则就各执己见吧。

祝好!
 
到第
 

高级模式

0/5000字

您确认要删除这条回帖吗?

提示

您是否确认将回复优先展示,扣除300积分?

您已被楼主屏蔽,不能回复该帖子